【圆明网】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,沈阳市沈河区三十八岁的法轮功学员高波女士在家中被绑架,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非法关押至今已一年多。
高波在修炼前体弱多病,修炼法轮功后,她身体恢复了健康,人也变的热心、善良、孝顺,她时时处处按照“真、善、忍”的理念做好人。高波即是贤妻良母,又是孝顺的好儿媳,儿子小的时候,丈夫在外地工作,她即要带孩子又要照顾好公婆,后来丈夫从外地回来工作,婆婆病重卧床,她悉心照料,给婆婆喂水喂饭、端屎倒尿,八年如一日。
二零一五年五月一日,中共最高法院宣布“有案必立,有诉必理”后,高波向最高检察院提起了对江泽民的刑事控告。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早上七点多,沈阳市“六一零”(江泽民一伙为迫害法轮功而专门成立的非法组织)、政法委实施报复,指使沈河分局大南派出所警察闯到她的家中,把她绑架,后被劫持到沈阳市看守所迫害。她被毒打,脸被打肿。
自从高波被绑架后,家里失去了往日的欢乐,十来岁的儿子整天想妈妈、病重卧床的婆婆也失去了孝顺儿媳的悉心照料。在高波被非法关押期间,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多次构陷;至今,高波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多。
江泽民发动和维持的这场群体灭绝性的迫害,给上亿法轮功修炼者和他们的家人带来巨大的苦难。同时,这场对无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国的法制越发黑暗,使中共的官吏越发贪残,也使中国社会的道德越发沦丧。所有的中国人都是这场迫害的受害者。法轮功学员诉江,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,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,维护所有中国人的做好人的权利。
在此,我们呼吁那些警察,不要再害人害己了。善恶有报乃天理,谁都跑不掉。“谁办案谁负责”的“终身追究制”,《公务员法》等被重申,就是对追随江泽民迫害法轮功人员的严厉警告,不要成为江泽民的替罪羊和牺牲品。
附:相关信息
沈阳市沈河区大南派出所
地址: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188-1号
邮编:110015
电话:024-24812008、024-24811852
所长:张海
副所长姜一龙(拘留手续都是他办理的)
教导员:高冀
其他警察:王浩(副所长)、孙成刚、高建、王树东、郭凤利、佟岩、何帅、庄宪昌、崔克勤、韩峰、关左
沈阳市沈河区国保大队:
地址:沈阳市沈阳路东华南巷4号三楼
邮编:110011
电话:024-24842260、024-24850789、024-24844574
大队长张廷彦:13840229338、024-24842260
副队长王文胜:13998131321
副队长徐宝军:13840333009
何彪:13478303799、024-24849109
金鹏:15502414591
高维良:13940403055
谢孟德:13236606565
赵清海:13464035566
王弘钰、赵晨、李光伟、毕同先、金鹏、李学
其它电话:024-24854965、024-24863509、024-24842019、024-24858897
沈阳市看守所
地址:沈阳市于洪区造化镇高力村
邮编:110148
电话:024-89241894(转8084):024-89248084
所长:郑罡
副所长:郭宝安
政委:何冬宁
专案组监督电话:024-885220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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